今年前4个月,全市外贸进出口货值4863.5亿元,同比增长19.4%,增速居全国外贸城市前列黄埔海关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在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广东省东莞市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外贸数据“飘红”的背后,有着“检察蓝”的加持。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从保护知识产权、化解涉企纠纷、维护外汇市场等多个维度发力,为外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东莞市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被誉为“世界工厂”“加贸之都”。2024年,全市出口手机、电子元件、潮玩企业原创IP等自主品牌产品1275.9亿元,同比增长21.1%。
东莞市检察机关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聚焦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机制,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形成对知识产权的闭环保护。2023年,分别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滨海湾新区等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地设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点),开辟司法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2024年,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办理陶某等4人秘密窃取尚未上市的某掌上游戏机样机并泄露商业秘密案件,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鉴于该类型案件作案手法隐秘,取证存在一定难度,该院在立案前通过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会同侦查机关与被侵害公司进行沟通,提出相关取证要求,成功批准逮捕陶某等4人。目前,该案已依法起诉至法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2年12月,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食品、药品领域网络售假案件,对林某等1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和假药案提起公诉。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林某等人明知他人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孕期维生素、成人儿童驱虫药等伪劣产品,仍多次购入并通过网购平台加价销售,累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非法获利230.88万元,销售假药非法获利10.45万元。
针对该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存在链条式、产业化、跨区域的作案特征,第三市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追查假货来源及去向,深挖上下游犯罪线个上下游及平行制假售假团伙,全链条打击成效显著。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林某等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假药的行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于2022年11月14日以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公告,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依法支持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2月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林某等人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797.14万元,上游黄某等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369万元,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与有关单位加强协作联动,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是东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东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2023年,东莞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公安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2024年4月,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涉罪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收集审查、犯罪数额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健全“多方参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涉案企业徐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扎根东莞的港资企业。自2011年起,该公司与迪某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热力供应合同,由迪某公司为徐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质锅炉并提供蒸汽。后因环保政策要求,辖区所有企业须纳入集中供热,双方合作面临终止,徐某公司与迪某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判定徐某公司向迪某公司补偿合同终止费410万元。案件经过二审、再审,均维持一审判决。徐某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东莞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多次询问双方当事人,发现双方已对提前解除合同进行约定,且迪某公司已通过提高供气单价的方式提前回收成本,解除合同并不会给迪某公司带来实际损失。鉴于原生效判决未彻底查明迪某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判决缺乏事实基础,该院决定提起抗诉。经过再审,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驳回迪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为徐某公司避免损失410万元。
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外资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有效提振了企业在东莞持续投资经营的信心。
2023年5月,东莞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依法护航制造业对外贸易发展空间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东莞依赖外贸起家、外贸依存度高的独特经济结构,聚焦当前对外贸易及外商投资领域的新形势,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各类投资者和在莞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东莞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建立外汇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协作配合机制,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
2023年11月,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成功办理首宗外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受他人指使,提供银行账户收取人民币,用于帮助他人兑换外汇,涉案金额达529万余元。鉴于李某系从犯,认罪认罚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检察官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最终,李某被处以罚款248247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同步开展办案告知和证据调取互助。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双方以该案为契机,结合东莞外向型经济、外汇交易金额大等特点,于2024年1月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线索移送、取证互助、疑难会商、信息互通等方面加强多环节、全链条协作,实现行刑有序衔接。
该机制建立以来,共移送案件2件、线条。两部门还就行刑证明标准、罚款额度裁量、行政处罚时效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为外贸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为了获得更好的使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360浏览器、IE11浏览器。
Copyright © 2024 CQ9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