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区联动现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推荐工作,请各街镇、园区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企业(园区)申报。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绿色工厂。工信部定期发布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已纳入清单的行业需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或市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2、绿色工业园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需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优先推荐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信部定期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详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按照行业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未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申报主体应对照绿色制造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绿色设计、新能源利用、余热利用、节能改造、环保改造等工作。
申报主体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对照评价标准要求开展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
申报主体经区经委初审,符合评价要求的企业(园区)由区经委择优推荐至市级。优先支持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具备一定绿色低碳发展基础的上海市重点产业企业。
本年度分两批评审,申报主体须填写绿色制造示范申请表,经区经委同意推荐并盖章后,分别于5月31日、9月3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2份、评价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一门式受理窗口(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上海市能效中心大楼1楼)。
相关具体标准规范、申报材料及第三方要求等详见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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